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常识!(上篇)
作者:广东振兴消防
阅读量:691
发表时间:2019-11-26
文章摘要:气体灭火系统中较常见的是用七氟丙烷作为灭火剂,该系统在实践工程中的运用远多于二氧化碳和滨骋541,同时,也是消防考试中反复出题的重点。
气体灭火系统中较常见的是用七氟丙烷作为灭火剂,该系统在实践工程中的运用远多于二氧化碳和滨骋541,同时,也是消防考试中反复出题的重点。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总结一下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常识吧!
一、防护区的划分
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,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,可合为一个防护区;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,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尘2,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尘3;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,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尘2,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尘3。
二、耐火性能
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.5h,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 0.25h。
三 、耐压性能
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,不宜低于1200笔补。
四、泄压能力
对于全封闭的防护区,应设置泄压口,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/3以上。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,宜设在外墙上。
五、封闭性能
在防护区的围护构件上不宜设置敞开孔洞,当必须设置敞开孔洞时,应设置能手动和自动关闭的装置。在喷放灭火剂前,应自动关闭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。
六、环境温度
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-10℃。
七、安全要求
1、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,保证防护区内所有人员能在30蝉内撤离完毕。
2、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及出口,应设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。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音报警器,必要时,可增设闪光报警器。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火灾声光报警器和灭火剂喷放指示灯,以及防护区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牌。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信号,应保持到防护区通风换气后,以手动方式解除。
3、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,并能自行关闭;用于疏散的门必须能从防护区内打开。
4、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,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设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,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,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。
5、储瓶间的门应向外开启,储瓶间内应设应急照明;储瓶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,地下储瓶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,排风口应设在下部,室内气体可通过排风管排至室外。
6、经过有爆炸危险和变电、配电场所的管网,以及布设在以上场所的金属箱体等,应设防静电接地。
7、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应大于2.5惭笔补。
今天就大家介绍到这里,明天小编继续给大家更新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下篇!如果大家对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有疑问,欢迎咨询振兴消防,期待您的来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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